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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洋停车: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停车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华逸奇交易概述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收购北京华逸奇科
贸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王爱珍、马立基、程志
俐共 3 人签署了《关于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北京
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盈利补偿协议》,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人
民币 2,075 万元收购王爱珍、马立基、程志俐共 3 人合计持有的北京华逸奇科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逸奇”)51%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及公司增资后,公
司持有华逸奇 60.80%的股权,为华逸奇控股股东。
    1、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与自然人王爱珍、马立基、程志俐共 3 人签署了《关于北京华逸奇科贸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盈利
补偿协议》,约定华逸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合并口
径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为 550 万元、615 万元、668 万元、732
万元和 741 万元,业绩承诺主体承诺,华逸奇合并报表口径下 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五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将不低于 3,306
万元。
    2、华逸奇实际完成的业绩承诺与差异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
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314
                                    1
号),华逸奇业绩承诺期 2016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489.17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3、业绩补偿金额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应当向公司支付的盈利补偿款
金额计算方式为:(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
净利润总和×收购股权交易总价,即(3,306 万元+489.17 万元)÷3,306 万元
×2,075 万元=2,382.026 万元。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补
偿上限合计不超过收购股权交易总价中归属于乙方的部分,即 2,075.00 万元。
经双方确认,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应当向公司支付的业
绩补偿款金额为人民币 2,075.00 万元。

    (二)天辰智能交易概述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
司、侯秀峰、侯玉鹏等 44 名自然人及法人持有的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辰智能”)合计 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5,700 万元。天辰智能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完成了资产过
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辰智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与天辰智能业绩承诺主体/业绩补偿主体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侯秀峰、侯玉鹏签署的《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天辰智能停车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济南天辰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侯秀峰及侯玉鹏之盈利补偿协议》,业
绩承诺主体承诺:天辰智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净
利润分别为 2,300 万元、3,200 万元、3,900 万元和 4,600 万元,天辰智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四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 14,000
万元。
    2、天辰智能实际完成的业绩承诺与差异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
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313 号),天辰智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869.03 万元、3,711.01 万元、4,235.13 万元及
                                    2
2,117.25 万元,前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 9,815.17 万元,完成前三个会
计年度累积业绩承诺的 104.42%。天辰智能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17.25 万元,
未完成业绩承诺。
    3、业绩补偿金额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4 条、4.2 条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应向公司支付
的现金补偿款为人民币 2,482.75 万元(应补偿金额=净利润承诺数—实际净利润
数)。

    二、 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一)华逸奇业绩补偿进展

    1、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及经双方协商同意,业绩承诺主体向公司
支付补偿款的方式为股权抵偿+现金补偿。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 0518 号”《江
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华逸奇科贸有限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华逸奇股东全部权益 3,714.94 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计算,业绩承诺主体持有的华逸奇 39.2%股权对应的权益价
值为 1,456.26 万元,用以抵偿补偿款 1,456.2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逸奇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持
有华逸奇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现金补偿款 618.74 万元未支付。公司承诺将继
续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

    (二)天辰智能业绩补偿进展

    1、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通过 EMS 邮寄方式向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
鹏发送《关于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的通知》,要求业绩补偿
义务人在收到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现金补偿人民币 2,482.75 万元。2021
年 5 月 1 日,公司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鹏发出的《关于协商调整业
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函》,要求公司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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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适当减少 2020 年对赌利润,调整后差额部分由现金支付方式调整为股份支
付方式。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通过 EMS 邮寄方式向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
鹏发送《关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通知》,公司再次督促业绩补偿义务人在收到
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现金补偿人民币 2,482.75 万元。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鹏发出的《关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通
知>的复函》。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通过 EMS 邮寄方式向业绩补偿义务人侯秀峰、侯玉
鹏发送《关于〈关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通知的复函〉的回复函》。公司再次督
促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已数次向补偿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要求补偿义务人
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现金补偿。

   三、 风险提示

    后续业绩补偿款收回的时间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补偿义
务人尽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
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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