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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5-04-2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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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施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印岳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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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7,818,699.39           114,418,154.01                       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97,584.19            10,867,620.80                      11.32%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83,774.75             4,621,838.26                      -61.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159                    0.0550                     -71.09%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0                    0.1294                     -16.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0                    0.1294                     -16.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                    3.53%                       -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66%                    3.63%                       -0.97%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61,006,024.95           643,766,325.40                      1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562,467,463.85           321,643,679.65                      74.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5.0220                    3.8291                     31.15%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61,102.0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22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180.31

合计                                                                    356,701.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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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轴承制造行业是各类机械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件行业,产业关联度较高,
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包括机动车制造、家电电器、精密机床、风力发电、
工程机械、航空制造、轨道交通等行业。下游制造业的市场需求变动将直接影响本行业的供
需状况。近年来,全球宏观经济的恢复以及国家对重大机械装备基础件国产化的需求不断增
加,为公司开拓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持续恶化,经济出现衰退,公司下游行业不景气或者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可能造成公司的订单减少,进而造成公司业绩下滑。因
此,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而发生业绩下滑的风险。
    2、客户集中的风险
    目前,全球八大轴承制造商占据了全球超过六成的轴承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较高,这
决定了为之配套的钢球生产企业的主要客户相对集中。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全球宏观经
济和行业景气周期的波动等因素导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产品销售
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3、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的坏账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6,45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2,132万元,增长14.88%。
若催收不力或下游客户经营出现问题,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
    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降低风险:合理制订回款计划,将回款作为销售团队的关键业绩
指标进行月度考核;提前管理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对客户的信用等级适时评估,降低对信
用度低的客户的赊销比例;对超过回款期的客户控制发货并加大该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同
时增加承兑汇票等工具的支付比例,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
    4、新品开发及实现产业化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拓新产品,并已取得良好成效,但新
产品从研发到量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周期,期间市场的变化将制约新产品的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将面临人才短缺及营销渠道限制等方面的挑战,最后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较大的
不确定性。公司期望借助人才引进和新品开发积累相关技术,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从而提升
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并在未来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5、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海外销售主要以美元和欧元定价结算。公司由于产品外销比例较高,
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将会形成公司的汇兑损失,从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若未来人民币汇
率产生较大波动,将使公司面临财务费用波动的风险,对公司的利润造成影响。此外,若未
来人民币持续保持升值趋势,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
场竞争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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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87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通银球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8%       36,036,000        36,036,000
限公司

江苏高投成长价
值股权投资合伙 其他                    8.93%       10,000,000        10,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时艳芳           境内自然人            8.23%        9,220,000         9,220,000

刘定妹           境内自然人            8.04%        9,000,000         9,000,000

施祥贵           境内自然人            7.83%        8,764,000         8,764,000

上海鸿立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5.94%        6,650,000         6,650,000
资有限公司

赵高明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陈芳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张邦友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汤国华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王嵘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沙小建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苏银建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276,705 人民币普通股                    276,705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258,7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700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257,300 人民币普通股                    257,300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238,900 人民币普通股                    238,900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同信吉
祥宝 3 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                                          200,032 人民币普通股                    200,032
金信托计划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189,502 人民币普通股                    189,502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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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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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1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15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500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13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400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施祥贵为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祥贵、时艳芳二人为夫妇。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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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较期初余额增加10833万元,增长497.75%,主要系公司2015年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800万股,募集资金25564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800万元,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
    披露费等发行费用891.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872.62万元。
2.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255万元,下降46.22%,主要系票据背书用于支付应付帐款。
3. 预付帐款:较年初增加92万元,增长41.32%。主要是预付进口探伤仪款24.52万元和滚子设备款59万元。
4. 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2195万元,增长38.83%,主要是货币资金和应收帐款增加所致。
5.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8000万元,下降40%。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
10.应付股利:2015年1月支付了全部应付股利。
11.其它应付款:较年初增加80.55万元,增长121.1%。主要系待支付的发行费用。
12.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2636.29万元,下降41.52%。主要系归还贷款和支付全部股利。
13.股本:较年初增加2800万股,主要系2015年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万股。
14.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0072.62万元,主要系2015年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
万股,募集资金25564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800万元,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891.3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872.62万元,增股本28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93.65万元,增长69.76%,主要系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283.81万元,下降61.41%,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每股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71.09%,主要是股本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663.91万元。主要是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没有2013年多。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增加8446万元,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同时公司本
报告期内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并支付了股利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增加220万元,系本期欧元汇率变动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是公司“十二五”规划实现翻一番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公司成功上市关键年,围绕
公司提出“四强化四降低五保证”的工作思路,以质量为第一要素,以“零缺陷”为目标,坚持
“6S”管理。一季度,公司在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围绕制定的经营目标,强化企业管理、规
范业务流程,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完成了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81.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
系销量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9.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2%。扣
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4.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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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兴澄主要提供我公司的是33mm以上的棒材,由大丰森威加工45mm以上规格段的球坯,因为直接购买了常熟龙腾和大连
龙岩的热锻球坯,进而减少了棒材的用量。
2、南通凌龙特钢是满足市场要求新增的一家成品钢丝供应商,采购占比量在短时内不会有太大波动。
3、2015年一季度与2014年一季度前5大供应商客户和采购比率相对比较稳定。上述供应商变动对公司末来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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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1、CIMAP退出前5名的原因:由于欧洲汽车市场及风电市场的疲软,是导致该客户业务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2、湖北新火炬业务上升的原因:湖北新火炬业务上升的原因是国内汽车主机市场的增长导致业务量有所上升。
3、2015年一季度与2014年一季度前五大客户各销售占比相对比较稳定。上述客户变动对公司末来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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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期 履行情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限        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严格履
                                                                                                        2015 年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2015               行承
              南通银球投资                                                                              2 月 17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年 02                   诺,未
              有限公司、施祥                                                                            日-2018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月 02                   有违背
              贵                                                                                        年8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日                       承诺的
                                                                                                        17 日
                               长 6 个月。                                                                         情况

                                                                                                                   严格履
                                                                                                        2015 年
                                                                                                2015               行承
                               股份限售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 月 17
                                                                                                年 02              诺,未
              时艳芳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日-2018
                                                                                                月 02              有违背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年2月
                                                                                                日                 承诺的
                                                                                                        17 日
首次公开发                                                                                                         情况
行或再融资                     股份限售承诺:1)从股东时艳芳处,以受让方式获得的 400 万股,
                                                                                                                   严格履
时所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011 年
              江苏高投成长                                                                      2011               行承
                               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以增资方式获得的                12 月 23
              价值股权投资                                                                      年 12              诺,未
                               600 万股,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起三十           日-2018
              合伙企业(有限                                                                    月 12              有违背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年2月
              合伙)                                                                            日                 承诺的
                               该部分股份;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               17 日
                                                                                                                   情况
                               股份。

                               股份限售承诺:1)从股东时艳芳处,以受让方式获得的 450 万股,
                                                                                                        2011 年 严格履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011
                                                                                                        12 月 23 行承
                               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以增资方式获得的 年 12
              刘定妹                                                                                    日-2018 诺,未
                               450 万股,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起三十 月 12
                                                                                                        年 2 月 有违背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日
                                                                                                        17 日      承诺的
                               该部分股份;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

                                                                                                                          10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                                                                              情况

               股份限售承诺:1)从股东时艳芳处,以受让方式获得的 332.5 万股,
                                                                                                   严格履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011 年
                                                                                2011               行承
               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以增资方式获得的                12 月 23
上海鸿立股权                                                                    年 12              诺,未
               332.5 万股,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起三           日-2018
投资有限公司                                                                    月 12              有违背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年2月
                                                                                日                 承诺的
               购该部分股份;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该部               17 日
                                                                                                   情况
               分股份。

               股份限售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严格履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
                                                                                2015               行承
               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
                                                                                年 02              诺,未
施祥贵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长期
                                                                                月 02              有违背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
                                                                                日                 承诺的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情况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
               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
               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
                                                                                                   严格履
               满后两年内,根据本公司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               2015 年
                                                                                2015               行承
               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                2 月 17
南通银球投资                                                               年 02          诺,未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日-2020
有限公司                                                                   月 02          有违背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发生        年 08 月
                                                                           日             承诺的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减持股        17 日
                                                                                          情况
               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
               告。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本企业(本人)的需要,如需发                          严格履
                                                                                        2015 年
江苏高投成长   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企业(本人) 2015                     行承
                                                                                        2 月 17
价值股权投资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 年 02                     诺,未
                                                                                        日-2020
合伙企业(有限 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 月 02                    有违背
                                                                                        年 02 月
合伙);刘定妹 时的发行价的 80%。若发行人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日                        承诺的
                                                                                        17 日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                          情况
               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               2015 年 严格履
                                                                                2015
               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                 2 月 17 行承
上海鸿立股权                                                                    年 02
               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               日-2020 诺,未
投资有限公司                                                                    月 02
               满后两年内,根据本公司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               年 02 月 有违背
                                                                                日
               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                17 日      承诺的


                                                                                                          1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情况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的 80%。若发行人股份在
               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
               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
               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
                                                                                                严格履
               年内且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根据本人的需要,如            2015 年
                                                                             2015               行承
               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2 月 17
                                                                             年 02              诺,未
施祥贵         数的 25%,减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            日-2020
                                                                             月 02              有违背
               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发            年 08 月
                                                                             日                 承诺的
               行人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17 日
                                                                                                情况
               的,本人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减持时
               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三个交易日公告。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
               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
               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                       严格履
                                                                                     2015 年
               年内,根据本人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 2015                  行承
                                                                                     2 月 17
               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选择集中竞 年 02                  诺,未
时艳芳                                                                               日-2020
               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 月 02                 有违背
                                                                                     年 02 月
               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日                    承诺的
                                                                                     17 日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减持股份数量及减                       情况
               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严格履
               股份回购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015               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年 02              诺,未
钢球股份有限   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违法事实认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回            长期
                                                                             月 02              有违背
公司           购,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述违法事实认定
                                                                             日                 承诺的
               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
                                                                                                情况

                                                                                                严格履
                                                                             2015               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分红承诺:"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年 02              诺,未
钢球股份有限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形式分配股利。公司在            长期
                                                                             月 02              有违背
公司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日                 承诺的
                                                                                                情况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避                        严格履
                                                                             2015
南通银球投资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如下:“一、本人/本公司将尽职、勤勉地                      行承
                                                                             年 02
有限公司;施祥 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长期       诺,未
                                                                             月 02
贵             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职责,不利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                       有违背
                                                                             日
               控股股东的地位或身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                       承诺的


                                                                                                       1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益。二、截至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人/本公司未从事与力星股份构                     情况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三、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
               为力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力星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四、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力星股份实际控制
               人或控股股东期间: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拓展业务范围,所拓展的业务不与力星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如力星股份将来拓展的业务范围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停止从事该等业务,或将该等业务纳入力星股份,或将该
               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力星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
               则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力星股份。”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如下:“一、本人/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力星股份之间发生关联
               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保护力星股份及中小股东利益。二、本人/本公司保证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
               及力星股份《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
               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
               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力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三、本人/本公司承诺在力星股份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有关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四、如违反上述
               承诺与力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力星股份及其控股
               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IPO 稳定股价承诺:若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
               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
               董事会,提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回购
               股份预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
               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提出审
               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
                                                                                               严格履
               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            2015 年
                                                                             2015              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2 月 17
                                                                             年 02             诺,未
钢球股份有限   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            日-2018
                                                                             月 02             有违背
公司           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 30 个交易            年2月
                                                                             日                承诺的
               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17 日
                                                                                               情况
               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股份的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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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
               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上市之日起每
               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③公
               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回购
               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若本项要求与第②项矛盾的,以本
               项为准。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IPO 稳定股价承诺: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
               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决定不回购股份时,控股股东应
               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
               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严格履
                                                                                  2015 年
               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 2015              行承
                                                                                  2 月 17
南通银球投资   应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年 02             诺,未
                                                                                  日-2018
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 月 02             有违背
                                                                                  年2月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日                承诺的
                                                                                  17 日
               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情况
               控股股东承诺:①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
               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 30%,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
               现金分红总额。②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2%。若本项要求与第①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

               IPO 稳定股价承诺: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
               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决定不回购股份时,实际控制人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
               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
               并应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
               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                   严格履
                                                                                  2015 年
               持。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2015              行承
                                                                                  2 月 17
               产。实际控制人承诺:①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 年 02             诺,未
施祥贵                                                                            日-2018
               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 30%,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获得 月 02             有违背
                                                                                  年2月
               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②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日                承诺的
                                                                                  17 日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若本项要求与第①项矛盾的,以本项为                    情况
               准。(2)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或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
               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
               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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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每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20%,但不超过 50%。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
               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
               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
               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
               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
               审计。2、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本次募
               集资金拟投资于高档、精密轴承钢球扩产改造项目、新建滚动体技
               术研究中心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可有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水平。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投
               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
                                                                                             严格履
               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公司自身及原
                                                                              2015           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材料供应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目前,公司已投入部
                                                                              年 02          诺,未
钢球股份有限   分资金开始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确保             长期
                                                                              月 02          有违背
公司           募投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
                                                                              日             承诺的
               并实现预期效益。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详细制定了利润分配
                                                                                             情况
               原则、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利润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分配利润的发放、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机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
               配利润的 30%。在符合《公司法》、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
               案)外,公司还制定了《五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进一步落实
               利润分配制度。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公司将致力
               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
               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
               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                    严格履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2015               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海 年 02              诺,未
钢球股份有限                                                                          长期
               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 月 02              有违背
公司、施祥贵
               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本所)制作、出具 日                 承诺的
               的与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情况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证明本公司(本



                                                                                                    15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所)无过错的除外。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872.6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3.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80.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5 年
高档、精密轴承钢球                           19,076.               13,380.                                     1,926.5
                     否          19,076.14             1,043.94                 70.05% 09 月 30       478.91              否         否
扩产改造项目                                     14                    07                                             8
                                                                                           日

                                                                                           2014 年
新建滚动体技术研                             3,800.0               3,800.0
                     否           3,800.01                     0               100.00% 12 月 01                                      否
究中心项目                                        1                        1
                                                                                           日

                                             22,876.               17,180.                                     1,926.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876.15             1,043.94                   --            --    478.91                   --         --
                                                 15                    08                                             8

超募资金投向

                     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
                          --                                   0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            --                             --         --

                                             22,876.               17,180.                                     1,926.5
合计                      --     22,876.15             1,043.94                   --            --    478.91                   --         --
                                                 15                    08                                             8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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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5 年 3 月 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会师报字[2015]510026 号《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况                   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 16,902.1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资金
                     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于尚未使用的募投项目资金将对募投项目继续投
金用途及去向         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一、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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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
      3.充分听取、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
    (二)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
     1、公司应当在遵循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广泛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并充分考虑公司内外部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定期制定股东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
     2、如监管政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内部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3、公司制定与调整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利润分配形式
     1、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种方式结合及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形式。
     2、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
配。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与资金需求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年中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2)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
三十以上的事项。
     2.如公司业绩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可以在符合以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条件的基础上,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应当利用控股股东地位,通过制定与修订控股子公司章程、向控股子公司提出利
润分配议案等方式,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分配与支付利润,以确保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
力。
     4.公司采用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参照以现金或股票股利进行利
润分配的条件。
     (六)利润分配的比例
     1.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或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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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应当在充分听取、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意见的
基础上,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邮件、电话、网络等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如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分配利润的发放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执行情况
     2015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以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4,640,000元(含税)。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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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0,095,042.68                          21,764,287.7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606,367.89                          27,161,826.23

    应收账款                                            164,524,887.96                         143,205,973.24

    预付款项                                              3,146,967.18                           2,226,796.8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2,615.00                           3,232,407.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3,627,730.93                         116,510,563.0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6,053,611.64                         314,101,854.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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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63,187,814.29                        269,689,615.33

    在建工程                         6,905,253.81                          6,211,965.8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8,385,209.02                         48,529,221.1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1,562.18                          2,320,778.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32,574.01                          2,912,89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4,952,413.31                        329,664,470.78

资产总计                           761,006,024.95                        643,766,325.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000,000.00                        2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2,860,657.87                         68,816,348.34

    预收款项                           136,066.42                           133,994.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4,396.31                           377,504.46

    应交税费                         3,465,612.31                          3,242,536.4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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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1,094,880.00

    其他应付款                 1,470,725.24                           665,177.1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7,967,458.15                        304,330,440.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0,571,102.95                         17,792,204.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571,102.95                         17,792,204.99

负债合计                     198,538,561.10                        322,122,645.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2,000,000.00                         8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1,714,302.92                        120,988,102.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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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20,754,083.67                          20,754,083.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7,999,077.26                          95,901,493.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62,467,463.85                         321,643,679.6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2,467,463.85                         321,643,679.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1,006,024.95                         643,766,325.40


法定代表人:施祥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印岳梅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9,689,300.28                          19,642,298.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606,367.89                          27,161,826.23

    应收账款                                          164,524,887.96                         143,205,973.24

    预付款项                                            3,036,278.11                           1,564,154.1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7,500,000.00                           7,500,000.00

    其他应收款                                             52,615.00                           3,232,407.59

    存货                                              116,664,063.74                         112,392,439.4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6,073,512.98                         314,699,099.0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9,767,457.95                          59,767,457.95

    投资性房地产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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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245,198,058.19                        250,945,515.54

    在建工程                         6,905,253.81                          6,211,965.8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8,385,209.02                         48,529,221.1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05,783.90                          1,805,783.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32,574.01                          2,912,89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6,394,336.88                        370,172,834.78

资产总计                           802,467,849.86                        684,871,933.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000,000.00                        17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108,408,650.23                        122,509,657.76

    预收款项                           136,066.42                           133,994.38

    应付职工薪酬                        10,162.36                           325,264.15

    应交税费                         2,631,344.32                          1,861,195.9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1,094,880.00

    其他应付款                       1,470,483.24                           665,177.1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2,656,706.57                        356,590,169.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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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0,571,102.95                        17,792,204.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571,102.95                        17,792,204.99

负债合计                               253,227,809.52                          374,382,374.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2,000,000.00                           8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4,697,026.13                          123,970,826.1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754,083.67                        20,754,083.67

    未分配利润                             91,788,930.54                        81,764,649.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9,240,040.34                          310,489,559.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02,467,849.86                          684,871,933.8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7,818,699.39                      114,418,154.01

    其中:营业收入                         117,818,699.39                      114,418,154.0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3,680,905.39                      100,996,792.6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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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91,889,458.09                        91,408,451.1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9,337.42                           766,139.81

             销售费用                         2,414,449.02                         2,656,730.14

             管理费用                         3,905,196.20                         3,389,536.21

             财务费用                         4,712,464.66                         2,775,935.35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137,794.00                        13,421,361.40

       加:营业外收入                          461,202.04                           300,289.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1,320.00                            61,93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557,676.04                        13,659,720.58

       减:所得税费用                         2,460,091.85                         2,279,815.6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097,584.19                        11,379,904.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97,584.19                        10,867,620.80

       少数股东损益                                                                 512,284.1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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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097,584.19                        11,379,904.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2,097,584.19                        10,867,620.80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12,284.1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080                              0.129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080                              0.129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535,655.65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536,852.53 元。


法定代表人:施祥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印岳梅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27,692,741.63                       113,985,798.74

       减:营业成本                                         104,651,949.33                        93,849,999.92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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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金及附加                   596,596.77                           704,640.29

           销售费用                       2,397,400.15                          2,644,796.53

           管理费用                       3,864,025.08                          3,318,650.30

           财务费用                       4,809,380.67                          2,778,531.66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373,389.63                         10,689,180.04

       加:营业外收入                       461,202.04                           300,288.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1,320.00                            61,93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793,271.67                         10,927,538.3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68,990.75                          1,596,770.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024,280.92                          9,330,768.2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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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024,280.92                           9,330,768.2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95                                  0.111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95                                  0.1111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0,663,381.99                        105,358,600.8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96,153.58                            2,003,266.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73,239.92                             353,171.3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132,775.49                        107,715,038.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4,589,051.17                           83,692,037.1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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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1,171,021.05                         10,932,520.0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76,190.25                          4,046,740.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712,738.27                          4,421,903.0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349,000.74                        103,093,200.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3,774.75                          4,621,838.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2,712.82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712.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223,419.31                         47,895,240.2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23,419.31                         47,895,240.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23,419.31                        -47,862,527.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7,64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0,840,000.00                         38,308,668.2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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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480,000.00                          38,308,668.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9,943,236.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3,177,856.68                           2,661,611.2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247,922.6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369,015.42                           2,661,611.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110,984.58                          35,647,056.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340,585.05                            -137,616.2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330,754.97                          -7,731,248.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764,287.71                          26,028,704.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095,042.68                          18,297,455.6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9,902,134.09                         115,829,426.9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96,153.58                           2,003,266.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71,096.16                            300,288.2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369,383.83                         118,132,981.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5,787,427.86                         113,398,008.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0,446,286.71                          10,148,082.1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41,848.59                           3,355,362.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708,793.79                           4,369,358.8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84,356.95                         131,270,81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14,973.12                         -13,137,830.53


                                                                                                      3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2,712.82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712.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408,424.51                         31,664,082.2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08,424.51                         31,664,082.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08,424.51                        -31,631,369.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7,64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0,840,000.00                         38,308,668.2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480,000.00                         38,308,668.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9,943,236.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3,177,856.68                          2,661,611.22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247,922.6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369,015.42                          2,661,611.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110,984.58                         35,647,056.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340,585.05                           -137,616.2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0,047,001.90                         -9,259,759.19




                                                                                        3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42,298.38                         25,839,510.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689,300.28                         16,579,750.95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3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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