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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10-23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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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施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岳梅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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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58,004,906.26                      643,766,325.40                      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566,406,574.52                      321,643,679.65                     76.10%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5.0572                           3.8291                      32.07%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6,331,120.43                    -5.70%          356,439,423.67               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5,219,778.96                    34.53%           40,676,694.87               4.9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6,784,926.77              -63.69%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1499            -72.76%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59                    0.89%                     0.3845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59                    0.89%                     0.3845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1%                     0.15%                     9.13%              -2.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73%                     0.16%                     8.03%              -1.63%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780.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633,327.1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842.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865,979.5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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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902,970.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轴承制造行业是各类机械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件行业,产业关联度较高,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
行各业,包括机动车制造、家电电器、精密机床、风力发电、工程机械、航空制造、轨道交通等行业。下游制造业的市场需
求变动将直接影响本行业的供需状况。近年来,全球宏观经济的恢复以及国家对重大机械装备基础件国产化的需求不断增加,
为公司开拓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持续恶化,经济出现衰退,公司下游行业不景气或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
需求,可能造成公司的订单减少,进而造成公司业绩下滑。因此,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而发生业绩下滑的风险。
       2、客户集中的风险
       目前,全球八大轴承制造商占据了全球超过六成的轴承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较高,这决定了为之配套的钢球生产企
业的主要客户相对集中。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全球宏观经济和行业景气周期的波动等因素导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随着公司产能的逐步提高,公司将进
一步开拓如舍弗勒集团(全球第二大轴承制造商)等知名轴承客户,目前已通过舍弗勒集团的前期产品质量认证,并签订框
架性供货协议。
       3、新品开发及实现产业化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拓新产品,并已取得良好成效,但新产品从研发到量产并产生经济
效益存在一定周期,期间市场的变化将制约新产品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面临人才短缺及营销渠道限制等方面的挑战,最
后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期望借助人才引进和新品开发积累相关技术,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从而提升
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并在未来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公司的圆锥滚子产品已通过国家轴承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开始
小批量生产,主要供应斯凯孚集团的下属工厂。
       4. 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的坏账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7,096.97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2,272.58万元,增长15.33%。若催收不力或下游客户
经营出现问题,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
       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降低风险:合理制订回款计划,将回款作为销售团队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月度考核;提前管理
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对客户的信用等级适时评估,降低对信用度低的客户的赊销比例;对超过回款期的客户控制发货并加
大该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同时增加承兑汇票等工具的支付比例,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
       5、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海外销售主要以美元和欧元定价结算,公司由于产品外销比例较高,若未来人民币汇率产生较大波
动,将使公司面临财务费用波动的风险,对公司的利润造成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76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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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32.18%       36,036,000        36,036,000
司                   人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他                   8.93%       10,000,000        10,000,000
限合伙)

时艳芳               境内自然人           8.23%        9,220,000         9,220,000

刘定妹               境内自然人           8.04%        9,000,000         9,000,000

施祥贵               境内自然人           7.83%        8,764,000         8,764,000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
                                          5.94%        6,650,000         6,650,000
限公司               人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睿进 5 号证券投资集 其他                  1.25%        1,399,948                0
合资金信托计划

孙丽                 境内自然人           0.49%         550,065                 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睿金-汇赢通     其他                 0.41%         458,200                 0
294 号单一资金信托

赵高明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陈芳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张邦友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汤国华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王嵘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沙小建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苏银建               境内自然人           0.36%         400,000           4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投
                                                                         1,399,948 人民币普通股          1,399,948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孙丽                                                                      550,065 人民币普通股            550,06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金-汇赢
                                                                          458,200 人民币普通股            458,200
通 294 号单一资金信托

林伟诚                                                                    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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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信钢                                                                   309,100 人民币普通股          309,1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55,6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6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钰
雅韵 34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25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800
托计划

何敬忠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王涌                                                                     17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6,000

蔡妙良                                                                   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

                                     施祥贵为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施祥贵、时艳芳二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夫妇。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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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销售增长主要是销量增长所致,2015年1-9月销售钢球17,460.74吨,较去年同期16,289.13吨,增长7.19%,滚子
增加销售78.84吨。公司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未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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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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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着年初制定的2015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顺利地推进各项工作,围
绕公司提出“四强化、四降低、五保证”的工作思路,以质量为第一要素,以“零缺陷”为目标,坚持“6S”管理,实现了公司经
营业绩的增长,公司呈现了平稳发展的态势,在同行业中仍然处于优势和领先地位。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4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4.67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4.95%。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9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                                    严格履行承
                         南通银球投资                                                                                                              2015 年 2 月
                                          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有限公司、施祥                                                                                                            17 日-2018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贵                                                                                                                        年 2 月 17 日
                                          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况

                                                                                                                                                                   严格履行承
                                                                                                                                                   2015 年 2 月
                                          股份限售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时艳芳                                                                                                                    17 日-2018
                                          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年 2 月 17 日
                                                                                                                                                                   况
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1)从股东时艳芳处,以受让方式获得的 400 万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江苏高投成长                                                                                                              2011 年 12      严格履行承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以增资方式获
                         价值股权投资                                                                                                 2011 年 12   月 12 日        诺,未有违
                                          得的 600 万股,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合伙企业(有限                                                                                               月 12 日     -2018 年 2      背承诺的情
                                          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合伙)                                                                                                                    月 17 日        况
                                          转让该部分股份。

                                          股份限售承诺:1)从股东时艳芳处,以受让方式获得的 450 万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2011 年 12        2011 年 12      严格履行承
                         刘定妹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以增资方式获 月 12 日           月 12 日        诺,未有违


                                                                                                                                                                          10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得的 450 万股,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2018 年 2   背承诺的情
               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月 17 日     况
               转让该部分股份。

               股份限售承诺:1)从股东时艳芳处,以受让方式获得的 332.5 万股,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2011 年 12   严格履行承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以增资方式
上海鸿立股权                                                                                               2011 年 12   月 12 日     诺,未有违
               获得的 332.5 万股,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投资有限公司                                                                                               月 12 日     -2018 年 2   背承诺的情
               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月 17 日     况
               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

               股份限售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严格履行承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施祥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长期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况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
                                                                                                                        2015 年 2 月 严格履行承
               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本公司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
南通银球投资                                                                                               2015 年 02   17 日-2020 诺,未有违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有限公司                                                                                                   月 02 日     年 02 月 17 背承诺的情
               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日           况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公司保证减
               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
               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
               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本企业(本人)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
江苏高投成长                                                                                                            2015 年 2 月 严格履行承
               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
价值股权投资                                                                                         2015 年 02         17 日-2020 诺,未有违
               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的 80%。
合伙企业(有限                                                                                       月 02 日           年 02 月 17 背承诺的情
               若发行人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企业(本人)减持
合伙);刘定妹                                                                                                           日           况
               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
                                                                                                                    2015 年 2 月 严格履行承
               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本公司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
上海鸿立股权                                                                                           2015 年 02   17 日-2020 诺,未有违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投资有限公司                                                                                         月 02 日       年 02 月 17 背承诺的情
               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的 80%。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
                                                                                                                    日          况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
               满后两年内且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根据本人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                 2015 年 2 月 严格履行承
               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减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 2015 年 02      17 日-2020 诺,未有违
施祥贵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发 月 02 日        年 02 月 17 背承诺的情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                 日          况
               整。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
               日公告。

               股份减持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
                                                                                                                    2015 年 2 月 严格履行承
               满后两年内,根据本人的需要,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持
                                                                                                      2015 年 02    17 日-2020 诺,未有违
时艳芳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月 02 日      年 02 月 17 背承诺的情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日          况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股份回购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严格履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违法事实认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完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钢球股份有限                                                                                                        长期
               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述违法事实认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公司
               股票均价孰高者。                                                                                                 况

江苏力星通用                                                                                                                    严格履行承
               分红承诺:"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其他监 2015 年 02
钢球股份有限                                                                                                        长期        诺,未有违
               管机构认可的形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月 02 日
公司                                                                                                                            背承诺的情
                                                                                                                                        1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况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人/本公司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职责,不利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地位或身份损害公
                 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截至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人/本公司未从事与力星
                 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三、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力星股份的实际控制
                 人或控股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力星股份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四、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力星股份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期间:
                 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所拓展的业务不与力星股份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如力星股份将来拓展的业务范围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则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停止从事该等业务,或将该等业务纳入                                严格履行承
南通银球投资
                 力星股份,或将该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有限公司、施祥                                                                                                         长期
                 得与力星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力星股份。"2、关于减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贵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                                  况
                 下:"一、本人/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力星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
                 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力星股份及中
                 小股东利益。二、本人/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等规范性法律
                 文件及力星股份《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
                 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力星股份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三、本人/本公司承诺在力星股份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四、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力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力
                 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IPO 稳定股价承诺:若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
                 条件满足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提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
                                                                                                                                       严格履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回购股份预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                  2015 年 2 月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钢球股份有限     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17 日-2018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公司             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                  年 2 月 17 日
                                                                                                                                       况
                 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
                 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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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
               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其
               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
               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或连续十二个月
               累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若本项要求与第②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公司回购股份
               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股份。

               IPO 稳定股价承诺: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决定不回购股份时,控股股
               东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                                  严格履行承
                                                                                                                     2015 年 2 月
南通银球投资   动增持,并应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17 日-2018
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年 2 月 17 日
               股票进行增持。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承诺:                                况
               ①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 30%,不超过其上
               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②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2%。若本项要求与第①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

               IPO 稳定股价承诺: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决定不回购股份时,实际控
               制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严格履行承
               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                  2015 年 2 月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施祥贵         启动增持,并应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17 日-2018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                  年 2 月 17 日
                                                                                                                                     况
               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实际控制
               人承诺:①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 30%,不
               超过其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②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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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总额的 2%。若本项要求与第①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2)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或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
               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
               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用于增
               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20%,
               但不超过 50%。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
               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2、保证募
               投项目实施效果,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高档、精密轴承钢球扩产改造项
               目、新建滚动体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可有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水平。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投项目
                                                                                                                            严格履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公司自身及原材料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钢球股份有限   供应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目前,公司已投入部分资金开始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本                  长期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公司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
                                                                                                                            况
               产并实现预期效益。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详细制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
               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分配利润的发放、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在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在符合《公司法》、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外,公司
               还制定了《五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利润分配制度。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
               利水平: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
               利能力的双重提升。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15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证明无过错的                         严格履行承
                         江苏力星通用
                                        除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立 2015 年 02              诺,未有违
                         钢球股份有限                                                                                                     长期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本所) 月 02 日              背承诺的情
                         公司、施祥贵
                                        制作、出具的与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况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证明本公司(本所)无过错的除外。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
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不适用
下一步计划(如有)




                                                                                                                                                             16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564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3.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8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6 年
高档、精密轴承钢球                         19,076.            14,483.                                     2,062.6
                     否        19,076.14             483.96                75.93% 7 月 31        502.35              否         否
扩产改造项目                                   14                     9                                          1
                                                                                      日

                                                                                      2014 年
新建滚动体技术研                           3,800.0            3,800.0
                     否         3,800.01                                  100.00% 12 月 01                                      否
究中心项目                                      1                     1
                                                                                      日

                                           22,876.            18,283.                                     2,062.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876.15             483.96                  --            --    502.35                   --         --
                                               15                 91                                             1

超募资金投向

                                           22,876.            18,283.                                     2,062.6
合计                      --   22,876.15             483.96                  --            --    502.35                   --         --
                                               15                 91                                             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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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2015 年 3 月 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
况                  会师报字[2015]510026 号《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 16,902.1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5 年 3
                    月 10 日相关资金已完成置换。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决定
况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止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00.09 万元(含利息 11.38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
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专户,对于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将对募投项目继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一、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2、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
       3、充分听取、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

       (二)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

       1、公司应当在遵循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广泛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公司内外部相关
因素的基础上,定期制定股东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
       2、如监管政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内部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可以对利润分
配规划和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3、公司制定与调整利润分配规划与计划,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利润分配形式

       1、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种方式结合及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形式。
       2、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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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
况与资金需求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年中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2)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事项。
    2、如公司业绩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可以在符合以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条件的基
础上,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应当利用控股股东地位,通过制定与修订控股子公司章程、向控股子公司提出利润分配议案等方式,要求控股
子公司及时分配与支付利润,以确保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4、公司采用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参照以现金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六)利润分配的比例

    1、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或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应当在充分听取、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邮件、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股票
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分配利润的发放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执行情况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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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15
年4月14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
(含税),合计人民币24,640,000元(含税)。
     2015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7日,除权除
息日为:2015年5月2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5月28日,该方案已于201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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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683,662.17                          21,764,287.7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588,594.23                          27,161,826.23

    应收账款                                            164,631,489.74                         143,205,973.24

    预付款项                                              2,393,228.99                           2,226,796.8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54,700.00                           3,232,407.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6,861,663.31                         116,510,563.0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38,513,338.44                         314,101,854.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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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53,475,950.49                        269,689,615.33

    在建工程                         9,816,164.39                          6,211,965.8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7,815,532.30                         48,529,221.1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97,891.84                          2,320,778.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86,028.80                          2,912,89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9,491,567.82                        329,664,470.78

资产总计                           658,004,906.26                        643,766,325.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7,696,045.59                         68,816,348.34

    预收款项                           146,367.26                           133,994.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515,726.76                           377,504.46

    应交税费                         4,070,868.74                          3,242,536.45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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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1,094,880.00

    其他应付款                 1,540,424.52                           665,177.1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4,969,432.87                        304,330,440.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6,628,898.87                         17,792,204.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628,898.87                         17,792,204.99

负债合计                      91,598,331.74                        322,122,645.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2,000,000.00                         8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1,714,302.92                        120,988,102.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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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20,754,083.67                          20,754,083.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1,938,187.93                          95,901,493.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66,406,574.52                         321,643,679.6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6,406,574.52                         321,643,679.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8,004,906.26                         643,766,325.40


法定代表人:施祥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印岳梅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184,009.48                          19,642,298.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588,594.23                          27,161,826.23

    应收账款                                          164,479,448.97                         143,205,973.24

    预付款项                                            4,078,466.76                           1,564,154.1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7,500,000.00

    其他应收款                                            354,700.00                           3,232,407.59

    存货                                              120,734,698.71                         112,392,439.4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33,419,918.15                         314,699,099.0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9,767,457.95                          59,767,457.95

    投资性房地产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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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236,968,708.98                        250,945,515.54

    在建工程                         9,816,164.39                          6,211,965.8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7,815,532.30                         48,529,221.1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0,783.90                          1,805,783.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86,028.80                          2,912,89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2,054,676.32                        370,172,834.78

资产总计                           695,474,594.47                        684,871,933.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17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90,444,589.09                        122,509,657.76

    预收款项                           116,540.07                           133,994.38

    应付职工薪酬                     1,432,372.19                           325,264.15

    应交税费                         4,152,760.87                          1,861,195.9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1,094,880.00

    其他应付款                       1,539,522.52                           665,177.1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7,685,784.74                        356,590,169.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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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6,628,898.87                        17,792,204.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628,898.87                        17,792,204.99

负债合计                               144,314,683.61                          374,382,374.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2,000,000.00                           8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4,697,026.13                          123,970,826.1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754,083.67                        20,754,083.67

    未分配利润                             93,708,801.06                        81,764,649.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1,159,910.86                          310,489,559.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95,474,594.47                          684,871,933.82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6,331,120.43                      123,359,883.10

    其中:营业收入                         116,331,120.43                      123,359,883.1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1,381,614.64                      110,266,448.8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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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87,093,439.91                        91,802,209.7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49,961.52                           552,923.97

             销售费用                       3,865,585.13                         3,485,457.05

             管理费用                       9,805,868.90                         9,686,815.94

             财务费用                      -1,133,240.82                         4,263,429.58

             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0.00                          475,612.5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949,505.79                        13,093,434.26

    加:营业外收入                          3,501,923.04                          459,535.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926.62                           20,8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448,502.21                        13,532,169.30

    减:所得税费用                          3,228,723.25                         1,759,291.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219,778.96                        11,772,877.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19,778.96                        11,313,715.46

    少数股东损益                                                                  459,162.2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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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219,778.96                        11,772,877.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5,219,778.96                        11,313,715.46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59,162.2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359                              0.134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359                              0.134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施祥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印岳梅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28,830,718.27                       132,278,685.16

    减:营业成本                                            100,794,738.77                       102,718,430.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3,498.13                           395,603.38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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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费用                       3,853,127.33                          3,474,498.09

         管理费用                       9,767,472.95                          9,580,313.51

         财务费用                       -1,083,183.63                         4,260,323.48

         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0.00                           476,113.3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835,064.72                         11,373,402.70

    加:营业外收入                      3,501,923.04                           459,535.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370.46                            20,8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7,334,617.30                         11,812,137.7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950,252.02                          1,329,283.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384,365.28                         10,482,853.9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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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384,365.28                        10,482,853.9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284                              0.124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284                              0.1248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56,439,423.67                      347,339,683.01

    其中:营业收入                                 356,439,423.67                      347,339,683.0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3,597,648.95                      306,671,582.19

    其中:营业成本                                 272,274,639.87                      263,214,206.1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69,398.19                        1,940,793.43

           销售费用                                 10,560,602.05                        9,403,609.82

           管理费用                                 23,206,475.64                       22,509,524.47

           财务费用                                  3,786,533.20                        9,160,774.38

           资产减值损失                              1,300,000.00                         442,673.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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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2,841,774.72                        40,668,100.82

    加:营业外收入                            5,699,374.63                         6,280,722.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4,246.62                           133,385.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496,902.73                        46,815,437.73

    减:所得税费用                            7,820,207.86                         6,699,992.0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676,694.87                        40,115,44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676,694.87                        38,756,773.64

    少数股东损益                                                                   1,358,672.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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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综合收益总额                                            40,676,694.87                        40,115,44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0,676,694.87                        38,756,773.6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58,672.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845                              0.46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845                              0.461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92,039,006.40                       379,247,553.43

    减:营业成本                                           313,736,602.90                       302,346,556.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49,377.99                         1,672,066.90

         销售费用                                           10,516,254.70                         9,367,629.68

         管理费用                                           23,065,791.77                        22,288,227.20

         财务费用                                            3,986,485.04                         8,637,623.07

         资产减值损失                                        1,300,000.00                          432,616.4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384,494.00                        34,502,833.16

    加:营业外收入                                           5,699,374.63                         6,280,721.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3,690.46                          133,385.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3,040,178.17                        40,650,169.1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456,026.73                         5,158,674.9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584,151.44                        35,491,494.2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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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584,151.44                       35,491,494.2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266                              0.422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266                              0.4225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3,296,741.81                      366,335,101.4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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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21,965.10                          9,970,980.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22,323.23                         12,879,254.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941,030.14                        389,185,336.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0,393,706.55                        286,395,724.0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3,640,623.74                         31,586,172.9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859,695.62                         11,180,896.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62,077.46                         13,799,791.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5,156,103.37                        342,962,585.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84,926.77                         46,222,751.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4,135.92                             51,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135.92                             51,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4,034,861.84                         71,297,463.7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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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0,076.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34,861.84                       72,057,540.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40,725.92                      -72,006,540.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7,64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1,356,000.00                      274,612,880.2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8,996,000.00                      274,612,880.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9,943,236.08                      245,752,659.8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0,766,179.92                       10,762,258.75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44,719.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6,954,135.92                      256,514,918.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1,864.08                       18,097,961.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33,309.53                       -2,081,797.5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80,625.54                       -9,767,624.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764,287.71                       20,675,099.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683,662.17                       10,907,475.32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3,296,741.81                      421,944,087.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16,284.57                        9,970,980.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613,484.79                       12,869,791.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726,511.17                      444,784,859.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4,943,464.40                      307,110,107.22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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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1,459,744.25                         29,268,021.8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57,944.00                          8,445,847.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22,577.68                         13,697,361.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1,783,730.33                        358,521,33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57,219.16                        86,263,521.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5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4,135.92                             51,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94,135.92                             51,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3,219,866.94                         62,063,326.9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0,076.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219,866.94                         62,823,403.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25,731.02                       -62,772,403.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7,64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1,356,000.00                        224,612,880.2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8,996,000.00                        224,612,880.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9,943,236.08                        245,752,659.8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0,616,692.25                         10,240,525.42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44,719.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6,804,648.25                        255,993,18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91,351.75                        -31,380,305.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33,309.53                         -2,081,797.52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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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8,288.90                        -9,970,984.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42,298.38                         20,485,905.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84,009.48                         10,514,921.48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