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8,554,68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4.2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二)。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在上市流通日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8,554,6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999,984.6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8,790,252.80 元 ( 其 中 :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18,000,000.00 元、审计验资费 300,000.00 元、律师费 471,698.11 元、发行登记手 续费 18,554.6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209,731.84 元(含可抵 扣增值税进项税 1,126,301.89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已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6】5103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取得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序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占发行后总 认购对象名称 锁定期 号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72 3,906,250 2.99% 12 个月 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3,710,937 2.84% 12 个月 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72 3,710,937 2.84% 12 个月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4,752,604 3.64% 12 个月 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2,473,959 1.89% 12 个月 合 计 18,554,687 14.21% 注:原“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变更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30,554,687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8,554,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8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承诺内容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此外,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还承诺: 锁定期内,公司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554,68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4.2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名,涉及证券账户 25 户,且涉及 的限售股份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情形。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流通数量 1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闵茂群 976,562 976,562 976,562 2 鹏华资产管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刘晓莹 976,563 976,563 976,563 3 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邓振国 976,563 976,563 976,563 4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朱令江 976,562 976,562 976,562 新沃基金管 5 新沃基金-浦发银行-新沃蓝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710,937 3,710,937 3,710,937 理有限公司 6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 2 号-鑫龙 185 号资产管理计划 911,458 911,458 911,458 东海基金管 7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81,250 781,250 781,250 理有限责任 8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81,250 781,250 781,250 公司 9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236,979 1,236,979 1,236,97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 10 3,479,818 3,479,818 3,479,818 资基金 1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恒增鑫享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68,359 68,359 68,359 1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贝塔定增六号资产管理计划 32,552 32,552 32,552 1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84,636 84,636 84,636 14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山西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74,870 74,870 74,870 15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恒增鑫享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65,104 65,104 65,104 16 财通基金管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2,761 162,761 162,761 17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紫金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68,359 68,359 68,35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069 号资产管理 18 97,656 97,656 97,656 计划 1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5,521 325,521 325,521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江苏省国际信托-江苏信托云锦 2 号 20 65,104 65,104 65,104 集合 21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宁波奥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7,656 97,656 97,656 22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韩猛 130,208 130,208 130,2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鼎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23 平安大华基 322,690 322,690 322,690 合型证券 金管理有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24 1,075,634 1,075,634 1,075,634 投资基金 公司 25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5,635 1,075,635 1,075,635 合 计 18,554,687 18,554,687 18,554,687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88,554,687 67.83 18,554,687 70,000,000 53.62 首发后个人类限 4,878,142 3.74 4,878,142 0 0 售股 首发后机构类限 13,676,545 10.48 13,676,545 0 0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26,639,000 20.40 26,639,000 20.40 售股 首发前机构类限 43,361,000 33.21 43,361,000 33.21 售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42,000,000 32.17 18,554,687 60,554,687 46.38 三、总股本 130,554,687 100.00 18,554,687 18,554,687 130,554,687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力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 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保荐机构对力星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