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力星 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力星股份 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02 号《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54,687 股,发行价格为 30.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999,984.64 元,扣除发 行费用 18,790,252.8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209,731.84 元(含可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126,301.89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 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6]5103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取得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序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占发行后总 认购对象名称 锁定期 号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72 3,906,250 2.99% 12 个月 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3,710,937 2.84% 12 个月 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72 3,710,937 2.84% 12 个月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4,752,604 3.64% 12 个月 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72 2,473,959 1.89% 12 个月 合 计 18,554,687 14.21% 注:原“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变更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30,554,687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88,554,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83%。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1、承诺内容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此外,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还承诺: 锁定期内,公司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三、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 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554,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5 名,涉及证券账户 25 户,且涉及的限售股 份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情形。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闵茂群 976,562 976,562 976,562 2 鹏华资产管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刘晓莹 976,563 976,563 976,563 3 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邓振国 976,563 976,563 976,563 4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朱令江 976,562 976,562 976,562 新沃基金管 新沃基金-浦发银行-新沃蓝 5 3,710,937 3,710,937 3,710,937 理有限公司 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盈科 2 号 6 911,458 911,458 911,458 -鑫龙 185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 7 东海基金管 781,250 781,250 781,250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理有限责任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 8 公司 781,250 781,250 781,250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 9 1,236,979 1,236,979 1,236,979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 3,479,818 3,479,818 3,479,818 资基金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恒增鑫 11 68,359 68,359 68,359 享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贝塔定 12 32,552 32,552 32,552 增六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13 84,636 84,636 84,636 增 10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山 14 74,870 74,870 74,870 西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恒增鑫 15 65,104 65,104 65,104 享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管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北京中 16 理有限公司 162,761 162,761 162,761 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 17 68,359 68,359 68,359 金-紫金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 18 金-富春定增 1069 号资产管理 97,656 97,656 97,656 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渤海证 19 325,521 325,521 325,521 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江苏省 20 国际信托-江苏信托云锦 2 号 65,104 65,104 65,104 集合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宁波奥 21 97,656 97,656 97,656 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韩猛 130,208 130,208 130,2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23 大华鼎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322,690 322,690 322,690 合型证券 平安大华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金管理有限 24 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075,634 1,075,634 1,075,634 公司 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国 25 1,075,635 1,075,635 1,075,635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18,554,687 18,554,687 18,554,687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比例 比例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 (%) 一、限售流通股 88,554,687 67.83 - 18,554,687 70,000,000 53.62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4,878,142 3.74 - 4,878,142 -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3,676,545 10.48 - 13,676,545 -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6,639,000 20.40 - - 26,639,000 20.40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43,361,000 33.21 - - 43,361,000 33.21 二、无限售流通股 42,000,000 32.17 18,554,687 - 60,554,687 46.38 三、总股本 130,554,687 100.00 18,554,687 18,554,687 130,554,687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承 诺的行为。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待公司履行完必要的申请和 批准程序后,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炜 戴文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