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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
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确定
以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为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 32 人,涉及限
制性股票共 300 万股。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赵高明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张邦友先生与
激励对象之一为兄妹关系,该 2 名董事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