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星股份”)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 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2 号)的核 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54,687 股,发行价格 30.7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569,999,984.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790,252.80 元(不含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 551,209,731.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391 号)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 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 27,686.70 27,000.00 2 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钢钢球项目 16,234.00 15,000.00 3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8,874.58 8,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1 合计 59,795.28 57,000.00 注: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120.97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情况 2017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将“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投资额由 27,686.70 万元调减至 15,864.4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7,000 万元调减至 15,800 万元,将原投资 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11,200 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现 已更名为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将“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钢钢球项目”投资额由 16,234.00 万元调减 至 11,234.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15,000 万元调减至 10,000 万元,将原投 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5,000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工 程”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 星金燕”)负责实施,该投资预算总额 5,205 万元投资,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 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经过以上变更后,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募投调整后承诺投资额 1 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 27,000.00 15,800.00 2 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钢钢球项目 15,000.00 10,000.00 3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8,000.00 8,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5,120.971 5 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 100%股权 - 11,200.00 6 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工程 - 5,000.00 合计 57,000.00 55,120.97 注: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120.97 万元。 (二)截至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733.22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 31,252.55 万元(含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24,000 万元,银行活期存款 7,252.55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对募投 项目继续投入。 三、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计划 公司本次增资实施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计划增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增资实施期限 投资额 金额 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 5205.00 5000.00 力星金燕 5,000.00 2019.12.31 工程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增资计划 1、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 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37048222729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尚田镇东环南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施祥贵 注册资本 1280 万元整 成立日期 1998 年 04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1998 年 04 月 20 日至长期 钢球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经营范围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力星金燕)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6,650.56 负债总额 14,090.05 净资产 12,560.50 营业收入 15,330.26 净利润 1,648.68 注:上表中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增资计划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力星金燕增资,用于增加注册资 本。增资完成后,力星金燕的注册资本 1,280 万元变为 6,280 万元。 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注册资本比例(%) 增资前 力星股份 1,280 100.00% 增资后 力星股份 6,280 100.00% 四、向对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本次将部分募集资 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向上述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五、向子公司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符合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及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财务结构, 降低财务费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增资。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用于投资新增的募投项目,与公司发展规划一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 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4、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力星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 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保荐机构同意 力星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