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鉴 证 报 告 目 录 页 次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一、 1-2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 附件 江苏力量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1-2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10331 号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 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鉴证报告 第1页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诸旭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卫明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鉴证报告 第2页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江苏力星通 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2号)核准,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 公司、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 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54,6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7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69,999,984.64 元 。 扣 除 券 商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19,080,000.00 元 ( 含 1,080,000.00 元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 公 司 实 际 收 到 银 行 存 款 550,919,984.64元。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270,000,000.00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开设的1111221129000559855的账户; 80,000,000.00 元 汇 入 公 司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如 皋 支 行 开 设 的 1111221129000559580的账户;15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 支行开设的502769212821账户;50,919,984.64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 皋市支行开设的10705601040221486账户。上述合计550,919,984.64元。 公司募集资金569,999,984.64扣除发行费用18,790,252.80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18,000,000.00元、审计 验资费 300,000.00元、 律师费 471,698.11元、发 行登记手续 费 18,554.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209,731.84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 税1,126,301.8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18,554,68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 币532,655,044.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2016年10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51039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 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后用于建设以 鉴证报告 第3页 下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59,795.28万元。 序 预计投资总 使用募集资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号 额(万元) 金(万元) (备案部门备案号)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 1 27686.70 27000.00 皋行审备 项目 3206822016005 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 16234.00 15000.00 承钢钢球项目 通行审批[2016]30 号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3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8874.58 8000.00 皋行审信备 3206822016001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59,795.28 57,000.00 注 1:项目总投资 2,500.00 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约 16,234.00 万元,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暂以中国银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间价为准(1 美元兑 6.4936 元人民币) 注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投资额由 27,686.70 万元调减至 16,064.4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7,000 万元调减至 15,800 万元,将原投资于该项目的募 集资金金额 11,200 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燕钢球”)项目 100%的股 权 其中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8,000吨轴承钢钢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000.00 万元。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原募投项目“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8,000吨轴承钢钢球项目” 投资额由16,234.00万元调减至11,234.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5,000.00万元调至 10,000.00万元,调减5,000.00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年产钢球100亿粒项目扩建工程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该项目投资预算总额5,205.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1,720.09万 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720.0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有资金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拟置换资金占 序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实际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置换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拟投 号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入金额的比例 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 1 5205.00 5000.00 1720.09 1720.09 34.40% 目扩建工程项目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鉴证报告 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