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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08-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力
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力星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2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8,554,6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999,984.6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8,790,252.80 元 ( 其 中 :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18,000,000.00 元、审计验资费 300,000.00 元、律师费 471,698.11 元、发行登记手
续费 18,554.6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209,731.84 元。募集资
金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到账,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5103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投调整后    累计投入
                                      承诺投资总                             投资进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    募集资金
                                          额                                   度
                                                       额          金额
         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
  1                                    27,000.00    15,800.00     2,806.92   17.77%
                  滚子项目

                                          1
           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2                                           15,000.00       10,000.00       5,268.63     52.68%
               吨轴承钢钢球项目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
  3                                           8,000.00        8,000.00        1,114.38     13.93%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5,120.97        5,079.02     99.18%
           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
  5                                               -           11,200.00      11,170.80     99.74%
                 司 100%股权
          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工
  6                                               -           5,000.00        2,020.09     40.40%
                       程
                   合计                       57,000.00       55,120.97      27,459.84     49.82%
      注 1: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120.97
万元;
      注 2:2017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
目”投资额由 27,686.70 万元调减至 15,864.4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7,000 万元调减至 15,800 万元,
将原投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11,200 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星
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 3: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钢
钢球项目”投资额由 16,234.00 万元调减至 11,234.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15,000 万元调减至 10,000
万元,将原投资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5,000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钢球 100 亿粒项目扩建工程”项目,该
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投资预算总额 5,205 万元投资,使用
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
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
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以下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序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预定可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
 1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目
         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
 2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钢钢球项目

 3          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2
    (1)新建年产 16,000 吨精密圆锥滚子项目

    由于天气等原因的影响,该项目新厂房基建整体完成时间超出公司计划施工
进度,截至目前基建已经完工;同时为了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公司对
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主要设备从国外采购,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
及调试周期相对较长。鉴于此,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2)JGBR 美洲子公司年产 8,000 吨轴承钢钢球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设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由于该
项目前期调研、报批、落地投建等周期较长,同时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及美国员工培训等周期相对较长,且当前中美关系正处于贸易争端期间,为了确
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3)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对智能化建设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也不断
提升,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需对智能化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深入的研究并调整,
对智能化项目的系统功能进一步细化,以保障智能化建设与公司业务升级的一致
性。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
运用,鉴于此,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延长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
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系出于保证项目质
量的考量,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
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3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并同意将相
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并同意将相
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司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本次
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和原因。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力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炜              戴文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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