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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8-11-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力
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力星
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发表
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2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8,554,6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9,999,984.6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209,731.8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51039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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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
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决策程序

    本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由公司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7、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8、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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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以及经济形势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
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将持续跟进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财务
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
正常运营。

    (3)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
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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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工银理财共赢 3 号保本型(对公精品产
品营销月)2017 年第 25 期 B 款”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 3.80%,产品计息期间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
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办理赎回手续,本金 10,000 万元及收益 165.7
万元均已全部赎回。

    2、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
国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
产品,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60%,产品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 11 月 5 日。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办理赎回手
续,本金 10,000 万元及收益 165.7 万元均已全部赎回。

    3、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支行“‘汇利丰’2018 年第 4824 期对公定制人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
率为 4.00%,产品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5 月 22 日-2018 年 11 月 5 日。该理财产
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办理赎回手续,本金 9,000 万元及收益 163.73 万元均
已全部赎回。

    4、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 E’(定向)2017
年第 3 期”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0%,
产品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11 月 1 日。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办理赎回手续,本金 5,000 万元及收益 68.42 万元均已全部赎回。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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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投资风险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有
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力星股份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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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炜              戴文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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