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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
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
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牛辉先生、张捷女
士、陈海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宇先生(离
任)、马玲玲(离任)、杨建兴(离任)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施祥贵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18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总结了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情况,
贯彻落实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管理水
平稳步提升,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财务数据请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
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
广大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30,463,371 股 为 基 数 ( 已 扣 减 公 司 已 回 购 股 份
2,941,316 股)【注】,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 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52,185,348.4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同时以 130,463,37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合计
转增 117,417,033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3,404,687 股增加至
250,821,720 股。上述分配基数的转增金额未超过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注:截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 2,94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 2.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证监发〔2005〕
51 号)“第十条: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
权利。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扣减公司已回购股 2,941,316
股,公司实际发行在外享受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的股数为 130,463,371 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 2019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合理,
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方案,制定
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
期限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针对该项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8 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核查意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18 年度各项审
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2:00 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