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2019-03-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力星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 炜 联系电话:021-23219615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文俊 联系电话:021-2321962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关事宜
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保荐机构
提请公司予以重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2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1.9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规定、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新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IPO 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6.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7.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炜 戴文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