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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2019-03-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力星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      炜                联系电话:021-23219615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文俊                    联系电话:021-2321962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关事宜

                                                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保荐机构

                                            提请公司予以重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2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1.9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规定、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新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IPO 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6.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7.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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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炜                   戴文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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