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
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以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并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不低于9,000万元;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业绩考核指标为:以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基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扣
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不低于10,800万元。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74.34万元,与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
标相差较大,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认为第二个解锁期和第三个解锁期的业
绩考核目标达标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经审慎考虑,同意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第二次和第三次解锁所涉及的已授予但
未满足解锁条件的324.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45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
决定终止实施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公司
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及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
性重大影响,亦不会重大影响股东的权益。最终 2019 年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
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关于终止实施 201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 具体 内容 详见 中 国证 监会 指定 的创 业板 信 息披 露网 站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董事会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决策的需要,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施祥贵先生、赵高明先生、
汤国华先生、王嵘先生、樊利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确
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施祥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赵高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汤国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选举王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选举樊利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
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牛辉先生、张捷女士、陈海
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牛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张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陈海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30 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施祥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6 年 11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
级经济师,1965 年至 1989 年历任如皋县车辆配件厂生产主任、供销科长、厂长;1990 年至
2010 年 8 月历任力星有限(包括其前身力星钢球厂)厂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2010 年 8 月至今任力星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南通通用钢球有限公司董
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1 月至今如皋市力星滚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 JGBR
美国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雉皋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力星金燕
钢球(宁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施祥贵先生持有公司 55,633,396 股,持股比例为 22.64%,为力星股份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艳芳女士为夫妻关系,时艳芳女士
持有公司 12,618,000 股份,与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赵高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
程师职称。1991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对外贸易部部长、统调部部长。2000年12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2008年至2016年6月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6月至今任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
2018年7月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JGBR美国子公司总经理。

   赵高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28,8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汤国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7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
技师,1988 年于如皋县车辆配件厂工作;1990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厂长
助理、光磨分部部长、生产总调度、生产运行部部长;200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8
年至 2016 年 6 月总经理助理;2016 年 6 月至今副总经理;2010 年 7 月 2018 年 7 月任南通
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汤国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599,4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王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技
师。199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热处理车间主任、生产四部部长、物流
仓储部部长、科技办主任、办公室主任;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2014年9
月任南通通用钢球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月至2018年7月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3月至今任力星金燕钢球(宁波)有限公司监事。

    王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86,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樊利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
会计师。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江苏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1995年至2000年12月任职
于江苏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1至2008年任职于江苏众天信会计
师事务所,历任高级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至2014年1月任职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投资二部高级经理、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担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及监事。2014年6月起兼任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3
年6月起担任力星股份董事。

    截至披露日,樊利平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牛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研究员。历任机械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轴承工业
协会信息部主任。2009年6月至今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研究员,2017年3月起担任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002708)独立董事,2018年9月起担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
有限公司(300421)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牛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2)张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历
任台湾保力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秘书,上海市海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11月至
2016年11月担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
所律师。2018年9月起担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300421)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张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3)陈海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历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助理,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项目部会
计,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8
月担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高级审计员,2013年9月至今任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合伙人。2018年12月起担任江苏力星通
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300421)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陈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