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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9 日 9:15—
15:00。
    (3)会议地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祥贵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赵高明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9 人,所持
有股 95,353,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9.3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均为 2020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5,180,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2,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5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95,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5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95,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5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95,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5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95,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5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95,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22,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120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权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8793%。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93%;反对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22,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1207%;反对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879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93%;反对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22,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1207%;反对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879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8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93%;反对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22,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1207%;反对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879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5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95,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35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95,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良锁、陈媛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