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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8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二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
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
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9 人调整为 58 人,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26 万股调整为 52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赵高明先生、王嵘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 2
名董事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确定
以 2021 年 1 月 18 日为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 58 人,涉及限制
性股票共 523 万股。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赵高明先生、王嵘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 2
名董事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