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2021-01-28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江苏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39 号)文件显示,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以及全资子公
司如皋市力星滚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滚子”)已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
本次系力星股份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
为:GR202032000355,发证日期:2020 年 12 月 2 日;力星滚子系首次获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32006201,发证日期:2020 年 12 月 2 日。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对公司及力星滚子技术和研发能力的认可, 有
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被认定合格
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
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对公司及力星滚子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江苏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39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