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
二楼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银建主持,出
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
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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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决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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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被聘为公司的外部审计
机构以来,一直坚持公允、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审计业
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收费水平合理,审计质量可靠。同意继续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
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
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对回购注销
股票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原激励对象万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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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回购并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万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 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57 元/股,定价依据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274,200.00 元,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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