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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公
司二楼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银建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调整
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后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后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 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
行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
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
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正<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1-6 月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2021 年 1-6 月份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