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你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请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 续我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请你公司收到 本《告知函》当天或至迟在次一交易日早间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 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