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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事件              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立信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保千里、东北证券、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80 万元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
                  银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                          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伍敏,199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199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18 年、2021 年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9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 年取得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0 年、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 慧,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取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2 年至今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5 家,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拟支付立信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不含税),较上
年增长 26%,主要原因是审计工作量增加。
    对于立信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因素,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审计工
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对审计
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
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自被聘为公司的外部审计
机构以来,一直坚持公允、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审计业
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收费水平合理,审计质量可靠。同意继续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定
的财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的执业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事先将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告知我们,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