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
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
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 2021 年主要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及全体员工的紧密合作下,对照公司年
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基
础上,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加强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公司年初提出的“质
量、体系、人才、创新、效益、安环,先行先试、改革引领”工作思路,紧扣市
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市场,实施创新驱动。公司凭借在行业内的领
先地位和竞争优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双增长,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97,390.4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33.0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9.06%。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7,973.6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9.25%。同时滚子作为公司重点开
发的高精尖产品,产能已逐步释放,2021 年滚子全年实现销售 5,088.28 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 51.29%。
二、董事会 2021 年度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八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被股东大
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年度综合计划和公司的总方针、总目标,
明确各项主要指标,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2、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4 次,历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不存在违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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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
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
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
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
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公司共披露 98 份公告。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
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预约的情况,
不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
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
考核结果的通报》,力星股份考核结果为 A。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1 年,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现场调研、网上业绩说明
会、专线电话、董秘邮箱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
沟通。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2021 年 4
月 15 日,举办了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分别于 11 月和 12 月举办了两场机构现
场调研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问题与投资者进
行了交流。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1 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江苏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
高股票交易类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21〕38 号)
的要求,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职责,落实大股东董监高股票交易类违规行为专项整
治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2021 年证券部负责收集整理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信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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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监管案例,组织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及时学习,组织部分董监高参加了江苏
证监局的证券知识的培训,以掌握最新的规范治理知识并严格执行。2021 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和部分董监高申报了减持股票计划,为
确保其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规范运作,避免触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证券部通
过书面、微信、短信等方式将有关减持规定、窗口期、敏感期告知上述股东,并
收集最新的上市公司关于窗口期减持违规案例告知上述股东,警示其不得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和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均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实
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七、董事会对公司经理班子 2021 年工作情况的评定
1、董事会认为公司经理班子在 2021 年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经营状况及
执行情况仍保持良好状态,对其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
有关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及执行董事会制定各项决议表示基本满意。
2、董事会希望公司经理班子能够继续忠于职守、诚实勤勉、勇于开拓地完
成公司 2022 年度的各项任务。
八、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的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制定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
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
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
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
理中的核心作用。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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