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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3)会议地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
通讯参会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祥贵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赵高明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5 人,所持
有股 92,542,8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378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均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3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4,206,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1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335,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69%。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42,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5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施祥贵先生、时艳芳女士为关联方,所持
有的 64,501,396 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纳入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 28,041,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87,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良锁、单红先
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