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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16 日、2022 年 8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发生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为创业板上
市公司,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半年度、季度业
绩预告属于自愿性披露内容。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33)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
构审议;公司将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3、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用于年产 6,000 吨精密滚动体项目、年产 800 万粒高端大型滚动
体扩建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尚未
结束。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