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 为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亿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保荐人”)对公司2018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 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审计部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 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5 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 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30 元,共计 募集资金 22,66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06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37.00 万元后,净额为 19,023.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5〕3-14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总额为人民币 111.47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已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 份有限公司莱阳 15355101040025865 80.14 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市支行 其他用途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 华夏银行股份有 12650000000746802 1,114,628.29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限公司烟台分行 途。 合 计 1,114,708.43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02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2.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134.7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67.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99%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计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 是 12,928.42 7,793.72 718.17 7,874.31 101.03 2017/12/31 1,579.16 否 否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274.04 3,274.04 944.07 3,236.38 98.85 2017/12/31 - 不适用 否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否 2,820.54 2,820.54 - 2,821.66 100.04 - -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023.00 13,888.30 1,662.24 13,932.35 100.32 - - - - 补充流动资金 是 - 5,134.70 - 5,134.70 100.00 - - 不适用 否 合 计 - 19,023.00 19,023.00 1,662.24 19,067.05 100.23 - - - -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布局分布推进。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已达到初步建成状态,但 2018 年 1 月、2 月属于年末假期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间及调试、运行、优化测试等,公司于 2018 年 3 月正式投产,2018 年公司与昇辉控股公司完成并购重组, 受并购后双方整合及策略调整等影响,本报告期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公司后续会 持续推进相关工作,调整策略计划以实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批准,募投项目中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6,000 平方米的综合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中 3,047 平方米的研发实验中心的实施地点由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 发区工业园变更为公司的注册地址莱阳市龙门西路 256 号。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批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天健审〔2015〕3-82 号”鉴证报告确认截至 2015 年 3 月 7 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 额为人民币 1,273.22 万元。 2015 年 4 月 22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00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本年度 变更后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是否达到预计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原承诺项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的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1) 实际投入金额 日期 益 重大变化 目 (2) (3)=(2)/(1) 益 智能电 气成套 智能电气 7,793.72 718.17 7,874.31 101.03 2017/12/31 1,579.16 否 否 设备建 成套设备 设项目 建设项目 补充流 5,134.70 - 5,134.70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合 计 - 12,928.42 1,024.48 12,290.84 95.07 - - -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布局分布推进。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智能电气成套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设备建设项目已达到初步建成状态,但 2018 年 1 月、2 月属于年末假期期间及调试、运行、优化测试等,公司于 2018 年 3 月正式投产,2018 说明(分具体项目) 年公司与昇辉控股公司完成并购重组,受并购后双方整合及策略调整等影响,本报告期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公司后 续会持续推进相关工作,调整策略计划以实现预计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4 情况说明 5 (2)根据2015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73.22万元,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3-820)确认。 六、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发表意见为:“鲁亿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鲁亿通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 震 黄俊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3 月 1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