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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亿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明水)2019-03-12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明水

    本人自 2018 年 2 月 26 日担任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作为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独立的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6次,实
际出席6次。本人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对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本人对2018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3次会议,实际出
席3次。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17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经验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
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2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
公告。
    2、2018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意见、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项的独立意见被公
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3、2018 年 6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因权益分派事
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的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4、2018 年 7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
以公告。
    5、2018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6、2018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公司财务总监
变更的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的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上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除上述事项
外,公司无其他需本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
沟通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议了公司
定期报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主持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监督公司
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
核被提名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
队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期间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
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财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
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的相关材
料,并听取有关汇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
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一)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   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年度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