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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昇辉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3-25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
采购及付款、销货及收款、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风险评估
及对策、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 募集资金管理、投资
管理、担保与融资、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
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二)控制环境
       1、 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设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及其经营团队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2021 年
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并聘请律师
进行现场见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召开,对公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股权激励、修改《公司章程》、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作出了有效决议。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
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均严格遵守该制度,并能认
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能
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进行监督检查。
    2、 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运营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审计部、财务部、市场营销
中心、研发中心、生产部、供应部、人力资源部、证券事务部、行政部等职能机
构部门,并划分相应的岗位职责。通过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得各部
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有序运行。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独立于公司管理
层,按照审计工作计划,通过开展常规项目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工作,
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
效率与效果,促进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
部控制缺陷,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向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管理层报告,并督促相
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整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确保
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三)风险评估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以及各项应
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公司战略目标和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
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四)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独立稽核控制、
绩效考评控制等。公司以内控制度为保障,以业务流程为规范,销货及收款、采
购及付款、生产管理、研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管
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涵盖经营活动中所
有业务环节。
       (五)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
   应用指引为依据,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
   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等进行认定和评价,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
   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
       (六)内部监督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
   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部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
   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全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
   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确定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所使用基准涉及职业判断的运用。对于营业
   性主体以持续经营业务的利润总额作为基数;如果持续经营业务的利润总额不稳
   定,可使用其他基准例如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
影响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2%≤影响金额
利润总额                                                    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 5%
            2%                    <利润总额的 5%
            影响金额<经营收入的   经营收入的 2%≤影响金额
营业收入                                                      影响金额≥经营收入的 5%
            2%                    <经营收入的 5%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影响金
资产总额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 2%
            0.5%                  额<资产总额的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②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
   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未建立基本的财务核算体系,无法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及时和准确。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建立规范约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财务人员配备数量和基本素质不能满足需要;
       ④重要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确定与财务
   报告相关内控缺陷所使用基准以持续经营业务的资产总额作为基数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损失<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损     损失≥资产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0.5%                失<利润总额的 2%       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到轻微处罚;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八)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