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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德影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唐德影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唐德
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2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600,000.00 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
民币 23,743,2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32,856,800.00 元由承销商齐鲁证券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金华东阳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公司
自行支付的保荐费、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537,650.50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319,149.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 33030002
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5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7,925,861.72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7,925,861.72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71,082,820.03 元,其中本金为
70,393,287.78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689,532.25 元。

    2016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4,316,457.13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72,242,318.85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46,916,012.95 元,其中本金为
46,076,830.65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839,182.30 元。

    2017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881,133.00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84,123,451.85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35,150,595.48 元,其中本金为
34,195,697.65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954,897.83 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5,203,569.64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19,327,021.49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610.37 元,其中本金为 0.00 元,银
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610.3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东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2016 年 3 月,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长江保荐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中泰证券的保荐协议,
           中泰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长江保荐承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分
           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
           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7338410182600020070                            112.8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行         110908233410803                                497.50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58468093576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注
                                                    91170154800008588                                0.00
           知春路支行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1040160000159524                              0.00

                             合计                                                                  610.37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11月5日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9月20日销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于2018年9月19日销户。


                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中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831.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20.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932.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目和超募资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金投向   部分变     总额                              金额(2)                                            效益    重大变
                                                                       =(2)/(1)        期
              更)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1、补充影视
剧业务营运     否      41,831.91   41,831.91    3,520.36   41,932.70        100.24           -   -4,661.91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
                       41,831.91   41,831.91    3,520.36   41,932.70        100.24               -4,661.91     -        -
目小计

      合计             41,831.91   41,831.91    3,520.36   41,932.70        100.24               -4,661.9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表同意意见,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340,195.30 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33030021 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分期投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10.37 元,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中期末本金金额为 0.00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
华核字[2019]33050016 号),认为:唐德影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三、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唐德影视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
的银行对账单、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资料,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德影视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唐德影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唐德影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俊青                       郭忠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