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唐德影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唐德 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2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600,000.00 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 民币 23,743,2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32,856,800.00 元由承销商齐鲁证券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金华东阳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公司 自行支付的保荐费、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537,650.50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319,149.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 33030002 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5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7,925,861.72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7,925,861.72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71,082,820.03 元,其中本金为 70,393,287.78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689,532.25 元。 2016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4,316,457.13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72,242,318.85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46,916,012.95 元,其中本金为 46,076,830.65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839,182.30 元。 2017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881,133.00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84,123,451.85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35,150,595.48 元,其中本金为 34,195,697.65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954,897.83 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5,203,569.64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19,327,021.49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610.37 元,其中本金为 0.00 元,银 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610.3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东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2016 年 3 月,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长江保荐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中泰证券的保荐协议, 中泰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长江保荐承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分 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 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7338410182600020070 112.8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关支行 110908233410803 497.50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58468093576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注 91170154800008588 0.00 知春路支行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1040160000159524 0.00 合计 610.37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11月5日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9月20日销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于2018年9月19日销户。 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中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831.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20.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932.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目和超募资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金投向 部分变 总额 金额(2) 效益 重大变 =(2)/(1) 期 更)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1、补充影视 剧业务营运 否 41,831.91 41,831.91 3,520.36 41,932.70 100.24 - -4,661.91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 41,831.91 41,831.91 3,520.36 41,932.70 100.24 -4,661.91 - - 目小计 合计 41,831.91 41,831.91 3,520.36 41,932.70 100.24 -4,661.9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表同意意见,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340,195.30 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33030021 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分期投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10.37 元,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中期末本金金额为 0.00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 华核字[2019]33050016 号),认为:唐德影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三、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唐德影视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 的银行对账单、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资料,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德影视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唐德影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唐德影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俊青 郭忠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