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相股份”)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
发布了《关于修改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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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5、其他说明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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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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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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