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金木)2021-04-23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金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未受到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所有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参加会议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以及 12 次董事
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
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公司
做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对以下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同
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董事会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0 年 1 第四届董事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同意
月 15 日 会第二十三 意见和独立意见
1
次会议
2 2020 年 4 第四届董事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月 27 日 会第二十五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
次会议 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事宜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各子公司为子公司、
孙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独立
意见;
9、 关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独 立 意
见;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3 2020 年 4 第四届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 同意
月 26 日 会第二十六 议的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次会议 买上海志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4 2020 年 7 第四届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 同意
月 22 日 会第二十八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5 2020 年 8 第四届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 同意
月 12 日 会第二十九 议的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次会议 买上海志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100%股权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 本次重组事项中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所选聘的评估机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具有相
关性,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论合理,评
估定价公允。
6 2020 年 8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会第三十次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
会议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对上
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7 2020 年 9 第四届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审 同意
议的调整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事项
月7日 会第三十一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次会议
8 2020 年 11 第四届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 同意
议的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
月 30 日 会第三十四 审阅报告等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次会议 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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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提名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专门委员会意见,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 类
会议、听取汇报、走访子公司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
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
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完成各项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 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 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积极参加董事会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 健
全内部控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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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进言献策。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本人因换届选举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任期届满离任,在此我衷心感谢上市公司管理人及股东对本人的信任,衷
心祝愿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汤金木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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