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红相股份”)于 2021年4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6 号楼10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成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45,858,480 股,占股权登记日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49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4,687,280 股,占股权登记日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1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71,200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2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18,700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7,500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4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71,200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251%。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87,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70%;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853%;反对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87,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70%;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853%;反对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87,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70%;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853%;反对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87,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70%;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853%;反对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87,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9%;反对 27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91%;反对2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各子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87,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70%;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853%;反对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4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87,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70%;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53%;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87,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70%;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53%;反对 1,1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662,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9%;反对 19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672%;反对19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3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等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662,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9%;反对 19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672%;反对19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3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87,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9%;反对 27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4191%;反对 2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鸣、陈弘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6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