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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相股份: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戚树森)2023-04-29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戚树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
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未受到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
人的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参加会议和履
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4               4            0           0            0           否          1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下列有关事
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7 月 1 日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1、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 8 月 26 日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三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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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6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独立意
 日                 四次会议           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 8 月 26 日,本人参
加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022 年 10 月 26 日,本人参
加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
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2022 年 7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协议暨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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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时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
表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
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积极参加董事会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
健全内部控制。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
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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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进言献策。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
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
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戚树森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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