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7-10-13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7-109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毕士钧、许慧萍、储伟已离职,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在情况发
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1,621,852 股。
(2)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韦芳萍已离职,其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情
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董事会
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48 股。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23,700 股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329,524,511 股减至 327,900,811 股。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