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3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7-108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永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进行了审核,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毕士钧、许慧萍、储伟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21,852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8.04
元/股。
2、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韦芳萍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48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0.24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2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
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其中,实际
控制人冯鑫先生承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获授限制性股
票,因而继续锁定其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为其余 19 名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