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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暴风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0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
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
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
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 2018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
行,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公司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
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基于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
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柳纯录     张琳       罗义冰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