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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暴风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09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
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撤回并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综
合考虑近期监管政策要求、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调
整所作出的决定。本次撤回并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基于此,我们同意本次撤回并重新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




                                              柳纯录      张琳      罗义冰

                                                          2018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