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6-08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0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7 日收到北京知
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现将公司本次的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收到诉状,讯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
连公司”)起诉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享有著作权
的软件,侵犯了其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北京
知识产权法院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作出驳回异议的裁定书,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收到驳回异议的裁定书,并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
了上诉书,2016 年 8 月 8 日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谈话,本案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审判程序以调解结束。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8 年 5 月 31 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主持下,公司与讯连公司自愿达成
和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签发了《民事调解书》(2015)京知民初字第 2327 号],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向讯连公司支付和解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及提供价值人民币一千八
百零六万七千二百元的媒体资源;
2、讯连公司确认调解书生效之日前已经收到了公司支付的人民币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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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确认将按照与讯连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签署的《和解协议》之约
定履行媒体资源提供之义务,《和解协议》留存法院备案;
4、如公司违反双方《和解协议》关于媒体资源履行之任一约定的,讯连公
司有权书面函告公司予以纠正,如公司十日内未予以纠正的,讯连公司有权单方
面解除双方《和解协议》,讯连公司对于收取的人民币一百万元和解金额有权不
予退还,并有权追究公司未完全履约的法律责任;
5、公司确认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已经停止将涉案 cl264dec 软件及 clvsd 软件
使用于自己的任何商品或者服务中,如公司违反此承诺,讯连公司对于收取的人
民币一百万元和解金额有权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提供媒体资源义
务,且有权继续追究公司的侵权法律责任;
6、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二十七万一千二百七十五元,由讯连公司负担(已交
纳);
7、双方别无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确认。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尚有几宗诉讼案处于诉讼状态,未
达到披露标准。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和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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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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