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7 月 9 日(星期一)14:30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8 年 7 月 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8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9 日 15:00 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51 号首享科技大厦 9 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鑫先生。 (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1,267,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7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324,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7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2,78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91%。 (二)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2,78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2,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9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4.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5.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8. 承销方式及交易流通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9.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11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 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9,25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0977%;反对 153,52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