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2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认可,一致
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冯鑫先生和暴风体育(北京)有限
责任公司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冯鑫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柳纯录 张琳 罗义冰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