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8-22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7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日常运营的需要及发展计划,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
技园区支行申请 2,000 万元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 万元(最终以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
园区支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
3、额度有效期(提款期):2 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4、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5、担保方式:(1)冯鑫先生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2)暴风体育(北
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暴风体育”)对公司借款提供 100%保证担保。
公司授权董事长冯鑫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
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
1、冯鑫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冯鑫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
2、暴风体育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冯鑫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暴风体育为
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暴风体育
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审批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
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冯鑫
冯鑫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住址位于北京
市朝阳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鑫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暴风体育
名称:暴风体育(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B-0603房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06FA20H
法定代表人:冯鑫
注册资本:1113.5858万元
经营范围: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版权贸易;技术
开发、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
日用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票务代理(不含机票);产品设
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日常运营的需要及发展计划,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
技园区支行申请 2,000 万元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确定),并拟由冯鑫先生个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暴风体育提供 100%保
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冯鑫先生和暴风体育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业务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
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18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冯鑫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0,公司与暴风体育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16.83 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冯鑫先生和暴风体育为此次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认可,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冯鑫先生和暴风体育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联人冯鑫先生与暴风体育为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
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本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