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的独立
意见
1、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2、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
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质押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质押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提供质押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三、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认可,一致
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冯鑫先生此次为公司 2018 年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柳纯录 张琳 罗义冰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