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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暴风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9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并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范围内施行。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
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
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政策
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
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
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
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
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