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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暴风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3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
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