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3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鉴于:
(1)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葛环飞、郑昭君、
刘宏杰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规定,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锁,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同意回购注销 3 人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930 股。
(2)公司终止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
未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同意回购注销 6 人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3,152 股。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0,082 股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324,402,895 股减至 324,282,813 股。
根据以上结果,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24,402,895 元变更为人民币
324,282,813 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