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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暴风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义冰)2019-04-27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义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6 次,本人出席共 16 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
    本人对 2018 年度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2、股东大会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8 次,本人出席 6 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听取了股东提
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2018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补充确认
申请公司控制子公司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对外融资额度及延长融资
有效期暨关联交易、2018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18 年度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关于对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
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后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申请撤
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符
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
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6、2018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补充
确认控制子公司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合作暨关联交易、关于对股权激
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认真审核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提供质押反担保、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关于 2018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后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聘任首席财务官的议案认真审核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通过委托贷款融资、关于为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委托贷
款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终止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13、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公司及控制子公司为江苏暴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认真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18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
会。报告期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并同公司内、外
审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本人任职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重点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等议案,
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规划。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 2018 年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对公司完善内控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任职期间内共召开 2
次会议,重点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解锁等相关议案。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
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配套考核管理办法进行
审查,促进其规范运行。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日
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
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特别注重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取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证书,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培养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罗义冰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