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第 007355 号],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 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