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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暴风集团:关于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1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和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
《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年报问
询函回复”)(公告编号:2019-039),现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18 年年度报告补充内容:

       1、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1、互联网视频业务加码本地播放
器,推进信息流升级和小程序建设

       现补充内容如下:

       公司互联网视频平台的总体月度活跃用户约为 2.1 亿,其中 PC 端月度活跃
用户约为 1.6 亿,移动端月度活跃用户约为 0.5 亿。(数据来源:艾瑞)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用户数约 8518 万,其中 PC 端约 7104
万,移动端约 1413 万。公司 VIP 付费用户数约 10.4 万,其中 PC 端约 8.7 万,
移动端约 1.7 万。

       2018 年,公司日均页面浏览量(PV)PC 端为 4,921 万,移动端为 431 万。
日均播放时长(PT)PC 端为 21,000 万分钟,移动端为 2,487 万分钟。公司广告主数
量为 147 家,平均广告收入为 87 万元。
       2、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现补充内容如下:
       公司目前具体的经营困难主要体现为融资受阻,资金紧张,无法顺利开展新
业务改善亏损局面。
       为应对公司业务亏损以及净资产偏低等情况,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
为保证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①、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重要岗位关键职工未发生流失,重要广告客
户未发生重大变化,确保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②、加快产品结构化调整,增加新业务,对市场用户垂化定位,推出明确差
异化策略,增加营业收入。
       ③、积极与客户、供应商沟通,并进行债务重组,回笼部分资金,用于公司
业务发展。
       ④、聚集主业,删减冗余业务,精简人员,大幅缩减运行成本,提升劳动效
率,降低成本费用。
       ⑤、子公司暴风智能正在积极协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可
持续发展能力。
       ⑥、创新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优化融资模式,妥善化解债务风
险。
       ⑦、积极引入优良资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3、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收入与成本(1)营业成本构
成

       现补充内容如下: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41.15%,主要系暴风智能受资金周
转影响,库存备货不足,收入有所下降。其次互联网视频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互
联网视频业务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销售商品主要为销售互联网电视,本期下降 29.76%,主要为受互联网行业
的整体冲击,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
导致收入下降。
    广告收入下降 66.74%,网络付费服务下降 63.49%,软件推广业务下降
31.24%。本报告期广告收入、网络付费服务、软件推广业务主要为互联网视频业
务,互联网视频行业竞争加剧,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公
司互联网视频业务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管理费收入下降 72.37%,主要是:(1)上海隽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投资退出,减少管理费收入;(2)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投资项目破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条件,只有相关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时才能予以确认收入,由于投资项目的破产,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
能性较小,公司不再确认对其的管理费收入。

    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收入与成本(2)占公司营业
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现补充内容如下:

    公司为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从事基于网络视频行业及智能终端领域的广告
业务、终端业务、软件推广业务、网络付费服务以及其他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包括终端成本、IDC 租赁费用、版权采购摊销费用、服务器采购折旧费用等。
公司除终端业务的成本与硬件销售收入的匹配关系较为明确外,其他业务并无明
显匹配关系,未按业务类别对各项业务的成本、毛利率进行披露的主要原因是基
于互联网模式及公司自身的业务特点,未来公司还将在现有的视频运营平台上开
发出新的业务,因此主营业务成本无法分摊至各项主营业务。

    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经营为典型的互联网模式,用户为整个业务的核心,依靠整体性
的投入(主要包括硬件生产、IDC 租赁、版权、服务器等)打造统一的资源基
础,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抢占用户入口,从而在获取的大规模用户基础上,利用
多项业务实现收入,各项业务共担视频平台运行的相关成本。因而除终端业务的
硬件销售收入与硬件生产成本的匹配关系较为明确外,其他成本无法按照业务类
型与广告业务收入、软件推广业务收入、网络付费服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直接
建立起对应关系。
    (2)以广告业务、软件推广业务及网络付费服务业务为例。广告业务模式
为向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的同时搭载广告,并以用户数量和广告展现效率向广
告主收取广告费用;软件推广业务模式为提供网络视频服务的同时,推荐其他客
户的应用程序的下载安装,并以安装数量收取服务费用。网络付费服务模式为向
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因此,三种业务均依赖 IDC 租赁、
版权、服务器,对资源的占用是重叠的,相应的 IDC 租赁、版权摊销、服务器
折旧无法按照不同业务与收入匹配。而如采取按照收入比例拆分成本等方式,存
在较大人为因素,不符合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性原则。

    综上所述,鉴于互联网模式和公司自身经营的特点,除终端业务外,公司无
法将各项业务对应的成本、毛利率情况进行测算及披露。

    二、年报问询函回复补充内容:

    现对年报问询函中问题 2.(1)进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暴风集团聘请了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
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暴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工作,
未出具评估报告。



    除了上述补充外,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问询函回复其余内容
不变。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