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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生堂:关于调整新药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及变更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19024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新药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及变更有限合伙人
                    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产业投资基金变更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目
标的实现,加大新药领域的布局,充分发挥投资平台作用,助力公司整合行业创
新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与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明
投资”)共同发起设立新药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福建广明方医
药投资研发中心(有限合伙)。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16086、2017006、2017022、2018119)。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新药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及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将
基金出资总额由 20,000 万元调整至 8,000 万元,公司对基金出资额由 6,500 万元
调整至 4,000 万元;原有限合伙人刘飞凤退出,由深圳格物致知叁号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格物致知”)认购金额 3,995 万元成为基金新有限合伙人。
公司、物明投资及格物致知已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1、物明投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06 月 01 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三路 1006 号诺德金融中心 17A
    法定代表人:张英杰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1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2、格物致知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格物致知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宗友)
     成立时间:2018 年 10 月 22 日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三路 1006 号诺德金融
中心 17A
     格物致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
     福建广明方医药投资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对医药业的投资。
     3、合伙企业的存续期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普通合伙人宣布合伙企业募集成功之日起满 8 年,合
伙企业存续期届满,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将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延长 1 次,延
长期限不超过 2 年。合伙企业的存续期满并延期后,经合伙人大会表决通过后可
继续延长。
     4、合伙人和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5          0.0625%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000          50%

深圳格物致知叁号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995       49.9375%
      (有限合伙)
                      合计                                8,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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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负责合伙
企业的投资运作,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并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
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除合伙协议明确约定的行为外,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
合伙企业,但有权了解并监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伙人和两个有限合伙人分别委派
一位人员担任。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
所议事项的决议应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后方可做出。
    7、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退出时,在同等条件下广生堂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基金出资额及变更有限合伙人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基金的运营仍由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物明投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经营
合伙企业及其事务。本次变更不会对并购基金的经营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将随时关注并购基金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广明方医药投资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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