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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生堂: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0-05-13  

						公司简称:广生堂                  证券代码:300436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0 年 5 月




                        1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5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一)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7
  (二)本次授予情况 ............................................................................................. 7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9
  (四)结论性意见................................................................................................. 9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0

  (一)备查文件 .................................................................................................. 10
  (二)咨询方式 .................................................................................................. 10




                                                         2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广生堂:指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指《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3. 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公司
   获得一定数量的广生堂股票。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指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6. 授权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7.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
   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
   行为。
8. 等待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9.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10. 行权价格:指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11. 行权条件:指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
   件。
12.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3.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4.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5. 《公司章程》:《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元:指人民币元。




                                     3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广生堂提供,本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
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
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
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广生堂股东是否公平、
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广生堂的
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
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
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
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4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
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
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1、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5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通过公司布告栏和 OA 办公系统公示。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4、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广生堂本次授予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激励计划》等相关的相关规定。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广生堂及其激励对象均未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授权日:2020 年 5 月 12 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1.23 元/份
    4、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情况:


                                   7/11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
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个
第一个行权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 个
第二个行权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
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
      5、公司拟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00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权股票    占目前总
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     期权总数的    股本的比
号
                                               份)           比例          例
         John Wei-
 1       Zhong Mao        首席科学家           22.4            8%         0.16%
         (毛伟忠)
                         董事、风控总
 2          陈迎                               22.4            8%         0.16%
                             经理
 3          于舟           副总经理            22.4            8%         0.16%
                         董事、副总经
 4          牛妞         理、董事会秘          22.4            8%         0.16%
                               书
                         董事、副总经
 5         黄伏虎                              22.4            8%         0.16%
                               理
 6         曾炳祥          副总经理            11.2            4%         0.08%

                                          8
 7         官建辉           财务总监               5.6              2%            0.0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151.2            54%            1.08%
        干人员(28 人)
             合计(35 人)                       280.00          100.00%            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与广生堂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影响的说明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
认为广生堂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
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报告出具日,广生堂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
满足的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
权激励计划》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9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3、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张飞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    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    编:200052




                                  10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
盖章页)




经办人:张飞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