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6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 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2、2021 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向除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3、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
司不存在向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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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明红 陈明宇 强欣荣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