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的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2016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席科学家
毛伟忠博士和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伏虎先生的《关于提请变更增持公司股份承
诺主体的函》,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
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承诺增持的主体由首席科学家毛伟忠博士变更为董事兼副
总经理黄伏虎先生,增持的金额和期限不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主要内容及进展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发布《关于公司管理层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5),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公司董事兼首席运营官李洪明博士、首席科学家毛伟忠博士及董事、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晓辉博士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
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李洪明博士已于 2022 年 2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8,500 股,增持金额 295,965 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林晓辉博士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700 股,
增持金额 302,571 元,达到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金额下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毛
伟忠博士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二、提请变更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一)提请变更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的原因
公司首席科学家毛伟忠博士为美籍华人,未有 A 股证券交易经验。在申请
开通证券账户创业板权限时发现,因其个人证券账户不满足新开创业板权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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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参与 A 股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无法开通证券账户创业板权限。
在知悉上述情况后,毛伟忠博士与证券公司、公司多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但最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其股票账户仍无法开通创业板权限,其直系亲属配偶
和 2 名子女也不符合开通创业板权限要求。
基于上述客观现实,预计毛伟忠博士无法按原承诺正常实施增持计划。股份
增持计划属于高管的自愿性承诺,不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
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的“不得变更、豁免的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维护公司权益,毛伟忠博士主动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伏虎先生协商一致,
黄伏虎先生认可公司长期价值,也有意增持公司股份,拟自愿替代毛伟忠博士履
行原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承诺义务,双方共同向公司提
请变更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
(二)变更后管理层增持股份承诺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兼首席运
营官李洪明博士、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伏虎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
晓辉博士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的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
(三)提请变更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承诺
的实质履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
承诺》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承诺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承
诺的实质履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
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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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同意本次变更承诺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提请变更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的函。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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